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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搭乱建3间门面房不见了!老城区检察院发出4份检察建议

2022-04-19 16:46:13    来源:洛阳日报

最近,老城区集市街附近居民发现,街边占用人行道私搭乱建的3间门面房不见了,这得益于检察建议的推动。

今年3月,老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群众举报和洛阳网百姓呼声,了解到集市街的私搭乱建问题后,积极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实地走访发现该处存在3间私自搭建的门面房并对外出租,造成周边群众出行不便。

3月13日,该院依法向老城区城市管理局和问题所在辖区西北隅街道办事处提出检察建议,要求两家单位依法对集市街的私搭乱建问题进行处理,并结合各自职能,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有效整治辖区存在的相关问题,同时加强源头治理、宣传教育。在老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及时监督下,老城区城市管理局、西北隅街道办事处积极作为,集市街3间私搭乱建的门面房很快被依法拆除。

“今年3月,我们通过群众举报和主动排查,针对私搭乱建问题发出4份检察建议,并及时跟进监督,目前2件已整改完毕,还有2件正在整改。”昨日,老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关喜娟说,检察建议办理时限为2个月,对在期限内办结并整改到位的案件将依法终结审查,对在期限内不回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据介绍,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是宪法赋予的一种法律监督手段,目的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促使问题解决。自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更加注重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保护公益的作用,行政机关也更加重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通过自我纠错、主动履职,实现诉前保护公益目的的最佳司法状态。

“我们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发现、提供公益诉讼线索。”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珂丽介绍,该院聚焦乡村振兴、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民生相关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衔接沟通,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并与行政机关协作开展公益诉讼调查,以公益诉讼质效提升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成效。

去年以来,该院联合行政机关开展执法监督活动20余次,发出检察建议17件,被监督单位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该院负责人说,下一步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加大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标签: 城区检察院 依法履职 检察建议 私搭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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