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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宣布将提高全市低保标准 讯息

2026-06-29 16:25:24    来源:人民网江苏

日前,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发布《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从2026年7月1日起,全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1152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84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410元/月。

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资料图】

宁民规〔2026〕2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江北新区民生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救助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从2026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社会救助标准。具体方案如下:

一、全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1152元/月。

二、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2倍、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农村集中供养的每月按低保标准的20%增发集中供养补贴)。

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低保标准相应比例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150元/月。

四、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84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41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00%执行;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50%执行。

本文件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请各板块民政、财政部门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低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和资金拨付工作。

南京市民政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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