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变“毁容” 美容院经营者赔偿2万元
2022-04-06 16:49:53 来源:江苏经济报
李女士今年42岁,因注重自己的外表,近年来在美容美体项目上花了不少钱。2020年8月,李女士经朋友介绍,在某美容院充值5000元进行脸部护理,然而,护理后李女士脸上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为此,李女士辗转多家医院进行治疗。美容变“毁容”,一向爱美的李女士难以接受,心情郁闷,还前往医院精神科进行诊疗,花费医疗费2.4万元。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李女士与美容院多次交涉,但美容院称李女士的过敏遭遇不是他们机构的美容服务造成,拒绝赔偿。2020年9月,相关监管机构对美容院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事后,经营者将美容院进行了注销,不再经营。无奈之下,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该美容院经营者退款5000元并赔偿两倍损失。
宜兴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法律角度和情理角度,分析利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美容院经营者赔偿李女士2万元。(葛桑桑)
相关阅读
-
美容变“毁容” 美容院经营者赔偿2万元
李女士今年42岁,因注重自己的外表,近年来在美容美体项目上花了不... -
“黄昏恋”引发的保管合同纠纷案 法院...
近日,张家港法院审结一起因黄昏恋引发的保管合同纠纷案。蔡某系离... -
为逃避执行 被执行人竟把11.2万元现金...
为逃避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竟然把积攒下来的11 2万元现金藏匿在亲戚... -
【以案释法】隐瞒案件事实 罚款3000元
近日,泗阳县法院在审理甲某与乙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依法对隐瞒案... -
承诺高考本科率百分百 艺考生子女高考...
近日,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审结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甲某等多名... -
张家港法院:高效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近日,张家港法院高效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切实保障了实际借款...